四川政法大讲堂聚焦刑诉法新修,法治现代化路径再明晰
News2026-04-19

四川政法大讲堂聚焦刑诉法新修,法治现代化路径再明晰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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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一场高规格的法治专题讲座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四川分院举行。2026年第二期“四川政法大讲堂”正式开讲,吸引了全省政法系统的广泛关注。此次讲座聚焦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第四次修改,旨在为一线政法干警深入解读立法精神与改革方向。

权威专家深度解读修法要义

本次大讲堂特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卫东担任主讲嘉宾。陈卫东教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的背景、指导原则与展望”为题,作了一场内容翔实、见解深刻的辅导报告。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刘楠主持了本次讲座。

报告紧紧围绕此次刑诉法修改的时代背景、核心指导原则以及未来的改革趋势展开。讲座内容兼具理论高度与实践深度,不仅从宏观立法层面进行了剖析,更结合司法实践中的具体问题提供了指导。专家深入分析了修法进程中所面临的时代课题,并系统阐述了推进刑事诉讼法治现代化的具体路径。这场讲座被与会者评价为一次重要的“法治赋能”,为政法干警准确理解与贯彻新法精神开拓了视野,厘清了思路。

提升政治站位,强化系统法治思维

专题讲授环节结束后,省委政法委对全省政法系统贯彻落实修法精神、切实提升办案质量与效率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会议强调,全省政法机关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深刻认识到《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升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中的关键作用。

会议要求,在工作中必须始终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运用法治思维来把握司法规律、指导办案实践。要强化系统思维,准确理解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对于完善刑事诉讼制度提出的方向性要求。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应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等基本原则,妥善平衡“法理情”与“时度效”的关系,从而持续提升政法队伍依法履职和精准司法的专业能力。

坚持学以致用,推动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学习的最终目的在于应用。全省政法系统要将此次学习与树立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教育活动紧密结合,把造福人民作为根本的价值引领。必须将学习成果切实转化为规范执法办案程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实际行动。

通过此类系统的学习与培训,政法干警能够不断更新知识储备,准确把握法律修改的脉搏,这对于提升全省刑事司法工作的整体水准至关重要。实践表明,持续的专业学习和思想更新,是推动司法工作迈向更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坚实基础。各地政法单位需将学习成效落实到每一个办案环节,以更高的标准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

据悉,本期“四川政法大讲堂”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同步连线至各县(市、区),实现了学习资源的广泛覆盖。省委政法委及省直各政法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了学习。这种高效、便捷的培训形式,确保了最新法治精神和专业要求能够第一时间传达至基层一线,为统一执法司法尺度、凝聚法治共识提供了有力平台。